许多人对婚前财产投资属于哪一方不是很清楚,答案很简单婚前财产投资属于夫妻共有。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中,首次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的概念,并同时确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得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给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门使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按照以上规定,你在婚前享有的存款是你的个人财产。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即:
1、夫和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未明确指定由夫或妻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中所指的“其它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了明确。其中,该司法解释第十一条明确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和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以上法律规定,你的婚前财产投资在婚后从中所得收益,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将该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